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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被绊倒受伤对方家长不担全责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6-04-19 | 作者:吴亮律师 15555555523(微信同号)
针对小孩被绊倒受伤对方家长不担全责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为责任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若绊倒人存在过错(如追逐打闹未注意周围),则需承担侵权责任;若小孩自身存在过错(如突然奔跑),可减轻对方责任。此外,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补充责任。因此,对方家长是否担全责需结合双方过错及场所责任综合判断,并非必然由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针对小孩被绊倒受伤对方家长不担全责的情况,以下是几点实用的行动建议:

1. 固定现场证据:立即拍照、录像记录事发地点、小孩受伤情况及周围环境,避免证据灭失;
2. 收集证人证言:寻找现场目击者,记录其联系方式及事发经过,必要时请求出具书面证言;
3. 协商调解:与对方家长及场所管理者沟通,明确责任划分,可请求社区或派出所介入调解;
4. 咨询专业律师:若协商无果,及时咨询律师,评估责任比例及赔偿金额,制定维权方案。

选择解决方案时,需重点考虑证据充分性、对方配合度及维权成本。若您需要进一步分析具体责任比例或起草调解协议,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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